山东法制传媒网新疆:(刘丽飞)“人间烟火气,最抚凡人心”,最近全国各地都在摆地摊,6月 19日傍晚,新疆克拉玛依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们也赶了一波潮流,上街摆起了“地摊”。
晚上21点,克拉玛依市中院民一庭的法官们带着一摞摞宣传资料,在本市来往人群最多的汇嘉滨河广场,支起了自己的“法律小摊”,为来往市民答疑解惑。法官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从市民的角度出发,就大家关心的“老人在超市扶梯摔伤怎么办”“同饮酒人死亡”“工伤赔偿怎么认定”等法律问题,结合实际案件,用通俗的语言耐心解答群众疑惑。并向咨询市民介绍移动微法院网上通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多元纠纷化解渠道。
开展“地摊式”普法,活动规模虽然小,但与群众最贴近,市民也易于接受。克拉玛依市中院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搭建为民服务、为民办事的连心桥,引导群众知法守法,增强法治观念,提升法治素养,得到市民点赞:真是“法律小摊”免费送出“法律大餐”。
此次活动持续2小时,接受法律咨询近20人次,引导3人注册移动微法院。
民一庭庭长陈疆伟作为此次咨询领队,介绍道:“此次活动也是我们具体落实自治区高院《关于为推动自治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1+N系列实施意见及具体措施》和克拉玛依市中院《关于加强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服务保障消费市场健康发展的八条措施》的一部分,旨在服务保障克拉玛依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淬炼为民情怀,厚植法治根基,指导帮助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实际问题,让普法更具有亲和力、烟火气。”(新疆克拉玛依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