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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木垒法院:巡回开庭调解4案 送法送到百姓身边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新疆:(李金汝)6月16日,新疆木垒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叶尔肯到木垒县白杨河乡西泉村巡回开庭,成功调解4起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案,并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部贴近生活的“百科全书”送到老百姓身边。
 
  据了解,原告顾某某与被告哈某等村民分别签订了修建富民安居房承包合同书,由原告给被告修房,除了政府补贴外,剩余的工程款由被告支付。但付款期限到期后,被告未按约定时间支付建房款。顾某某多次索要无果,遂将哈某等村民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叶尔肯决定采用集中巡回开庭的方式对4起案件进行调解。借助村委会会议室组织双方当事人面对面坐在一起,说出自己的心声。调解中,几位被告分别以房屋质量有问题,今年收入不高,房屋修建中自己提供过材料为由说出了不愿意支付建房款的种种原因。被告顾某某也作出了自己的解释,双方仍有争执。通过几小时的耐心调解,反复做工作,最终,原告顾某某承诺对于房屋质量方面出现的问题将尽快修复,对于被告提出的今年的经济收入不高的情况也给与理解,愿意推迟被告履行支付建房款的时间,分别于今年8月和9月底履行完支付义务即可,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达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预期目标。最后,叶尔肯针对“30天离婚冷静期、高空抛物追责、个人信息保护”等热点问题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了交流,让老百姓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一些认识。
 
  据悉,针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民事案件,木垒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创新调解方式,优化调解程序,努力做到简案快办。四起案件的顺利调解,有效减轻了当事人诉累,提高了办案效率,节约了更多的司法资源,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连日来,木垒县人民法院以司法为民为原则,结合正在开展的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活动为契机,通过深入田间地头积极开展现场开庭、巡回调解、以案说法、以案普法活动,进行法制宣传和法制教育,切实将法制宣传工作融入审判职能中,增强了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了解和支持,进一步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新疆木垒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