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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天柱:团结力量 凝聚共识 共同助推传统村落和文物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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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法制传媒网贵州:(戴有满)6月18日上午,贵州省天柱县检察院牵头在中国传统村落、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天柱县坌处镇三门塘村组织召开全县传统村落暨文物保护与发展工作联席会,天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龙剑出席会议并讲话;县检察院检察长谢德锰、县传统村落暨文物保护工作有关部门及乡镇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副检察长吴经栋主持会议。
 
  参会人员首先在坌处镇三门塘村导游带领下,集中走访查看三门塘村保护与发展现状,随后召开工作联席会。会上,吴经栋副检察长介绍了天柱县传统村落暨文物保护检察监督工作情况,并传达学习了全国首例传统村落保护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及有关法规规章;代表单位县住建局、县文广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坌处镇人民政府围绕传统村落暨文物保护与发展存在问题和下步工作措施作发言,针对提出的问题,大家献言献策:一是对传统村落保护对象实行挂牌保护,加大宣教力度,增强村民保护意识;二是把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三是积极争取扶持资金,除国家专项补助资金外,向企业家、社会团体等募集资金;四是建立激励机制,对传统村落保护工作做得好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谢德锰检察长指出,一是传统村落重在保护,保护中发展,县政府要加大资金投入,并列入财政预算;二是有关部门及乡镇要提前做好规划用地工作,预防人口增加带来的分户建房导致的违建行为发生;三是检察机关要以法律监督作为工作推手,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对接,对发现的问题分析研判后采取联合检查执法、圆桌会议、诉前检察建议等方式共同解决;四是检察机关要加大办案力度,在上级检察机关和县委、人大、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州委提出的“民族文化与生态环境”两个宝贝,加强与行政部门的沟通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传统村落暨文物保护工作。会上,天柱县检察院针对传统村落违建行为、古树名木未挂牌保护等问题向有关部门公开送达诉前检察建议6份。
 
  听取大家发言后,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龙剑表示此次联席会议召开及时,效果好,提高了大家对传统村落保护的重视,让我们清醒认识面临的局势,理清下步工作思路。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传统村落保护工作,拟定于10月份听取县检察院关于传统村落保护法律监督情况的报告。龙剑主任提出三点工作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加强传统村落保护的重要意义。传统村落传承着中华民族的历史记忆、生产生活智慧、文化艺术结晶和民族地域特色,维系着中华文明的根,寄托着中华各族儿女的乡愁。保护好传统村落,对于建设美丽中国,建设文化强国,传承中华传统文化,增强民族自豪感和心灵归属感,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和国际影响竞争力,都具有重要的现实价值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二是切实加大传统村落保护法律法规执行力度。县乡两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厘清各方权责,落实责任义务,要注重加强配合协作,汇集全社会各方力量,形成保护合力,推动综合治理,让传统村落工作顺应民意、惠及民生、体现民情。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完善村规民约,激发群众保护内生动力,让传统村落看得见山、望得见水、记得住乡愁。三是切实加大传统村落保护的公益诉讼力度。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以公益诉讼为主要手段,注重发挥诉前程序作用,牢固树立“通过诉前程序实现维护公益目的是司法最佳状态”的理念,检察建议内容要具有可操作性。对于经诉前程序相关单位仍拒不履职,公共利益仍然受侵害的,坚决提起公益诉讼,彰显检察机关保护公益的刚性。要持续跟进法院判决执行情况,促成真整改、真落实,坚决防止权力“睡回笼觉”。(贵州省天柱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