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获实效 司法保障来护航
吉林梅河口法院立案庭高效审理涉贫土地流转案
山东法制传媒网吉林:(刘书言)“没想到案子这么快就办完了,及时要回这一百多万的扶贫资金真是帮助我们贫困村、贫困农民解决了大困难啊,谢谢法官、谢谢法院”。6月12日下午,吉林省梅河口市进化镇人民政府负责脱贫攻坚工作的领导向我院立案庭赠送上书“及时保障农民权益,真诚助力脱贫攻坚”的锦旗一面以示对我院的感谢,让庄重繁忙的诉讼服务中心少了一丝严肃、多了些许温馨。
2020年6月2日,梅河口市某A粮食种植专业合作社、梅河口市某B粮食种植专业合作社及梅河口市进化镇进化村村民委员会分别将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梅河口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诉至本院,请求依法解除双方签订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书》、《投资中药材育苗基地扶贫项目合作协议书》,返还流转土地356.43亩,赔付土地复耕费、土地流转费数十万元,并返还专项产业扶贫资金100万元及收益分红20万元。
由于案件属于涉贫案件,立案庭收案后,迅速得到分管副院长宋宇和立案庭庭长侯良的高度重视,指派我院具有多年一线办案经验的法官王亚军负责办理本案,并为本案开通绿色通道,力求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承办法官王亚军在了解案件情况后,认为当下正值芒种时分,拖一天处理,农民朋友便会多一分损失,遂立即联系被告公司负责人,但在沟通后发现负责人均不在梅河口市,王法官便多次通过电话和微信与双方进行沟通,讲明利害关系让其积极回梅处理此事,后双方于周日即2020年6月7日来院进行调解。
本案中双方当事人的合作关系是当前我国脱贫攻坚中实施的一种“企业+合作社+贫困户”脱贫模式。其中,被告主观无恶意,存在投入损失;农民土地荒置无收益,也存在损失;加之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中小微企业和个体经营者经营困难。但越是在危难时刻,大家越应该团结一心,互相理解和支持。就这样,在经过王亚军法官耐心与原被告双方沟通调解,化解矛盾后,双方最终达成庭外和解。不足15天,三起涉贫土地流转案被妥善解决,既保障了涉贫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为中小企业发展创造了空间。
同时,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梅河口法院充分考虑到涉案资金是脱贫资金,为了切实防止农民群众因案致贫、因案返贫,依法为其办理了诉讼费减交手续,为贫困村节省扶贫资金近万元。
脱贫攻坚这场硬仗是没有局外地区、局外单位、局外人的,梅河口法院会持续准确把握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司法需求和服务保障,牢记职责和使命,传递司法温情,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贡献法院智慧和力量。(吉林省梅河口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