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贵州:(徐纯霜)3月23日,贵州省玉屏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收到四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民事起诉状,考虑本系列纠纷争议不大,均属平溪街道片区纠纷,平溪街道法官工作站负责法官吴光贵副院长提议委托平溪街道文水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调解。诉讼服务中心负责人龙斐当即至文水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指导成功调解此四起纠纷。本纠纷的化解意味着本院法官工作站(点)工作取得了实质成效,人民调解继续发挥作用,司法为民真正落到实处。
据了解,本系列纠纷是由于2016年1月11日玉屏兴吉物业公司发生爆炸事故导致在其公司务工的四名女工作人员死亡,该公司赔偿了死者家属部分金额后,于2018年8月22日出具书面的承诺,约定因2016年1月11日的事故一次性死亡补偿金余款188000元(严某某、钟某某、詹某某、吴某某四人均分)在2018年12月31日前付清。到期该公司未支付余款,四位死者家属因此向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经本院委托平溪街道文水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调解,四位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达成协议,由被申请人于2020年6月30日前支付给申请方各自10000元,于2020年12月31日前支付各方余款37000元。
在龙斐的指导下,文水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纠纷,根据双方意见制作《人民调解协议书》,由纠纷双方在协议书上签字按手印,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记录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玉屏侗族自治县平溪街道文水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公章。为使人民调解协议书约定内容的实现有执行力保障,龙斐告知在场人员经人民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申请,本院可依法进行司法确认。人民法院办理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案件不收取费用。
本院法官工作站(点)工作挂牌以来,各工作站(点)负责人严格按照工作职责及制度开展工作,确保玉屏县各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的矛盾纠纷得到及时处理,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降低群体性信访事件的发生风险,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县。在坚决打赢“抗疫”战的同时,降低纠纷当事人维权成本,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建设平安玉屏,吸引外商投资,促进地方经济发展。(贵州省玉屏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