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吉林:(宫兆洲 刘晨 周怡君)虽然,我们一直强调喝酒不开车,但是总有人抱着侥幸心理知法犯法,不仅给别人带来生命财产威胁,也给自己带来巨大的财产损失。
2020年3月19日,刑事审判庭就对一起危险驾驶罪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部分进行了案前调解。
2019年7月8日,陈某醉酒后,驾驶朋友姜某的轿车在长白县众诚连锁加油站附近与马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相撞,造成马某父子二人受伤。
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双方当事人均表示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愿意接受调解。
刑事审判庭庭长王晖和办案法官李娜,多次向双方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询问了诉求,并耐心细致地向双方当事人阐述了利害关系,传达了对方想法。
2020年3月19日下午14时,陈某、姜某、马某的家属及诉讼代理人齐聚长白法院刑事调解室,在刑事审判庭庭长王晖和办案法官李娜的主持下,双方对之前的诉求进一步明确.最后,被告人及车主当场向被害人给付了26万元现金,加上之前被告人陈某及车主姜某给付的8万元,共计34万元。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也对被告人陈某及车主姜某表示谅解,双方和解,被告人也得到了相应的刑事处罚。
正可谓,酒驾一时爽,事后跑断腿,要想促和谐,代驾好不好。(吉林省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