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吉林:(孙境言 何博伦)近日,吉林省通化县人民法院果松法庭庭长迟晓海接到了一通电话,在确认了手边工作已完成后,便匆匆离开办公室赶往通化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果松中队。原来,电话那端的是交警大队的警官,在一起交通事故中,由于事故现场没有监控,无法确定责任分配,双方当事人就赔偿问题争议较大,希望可以通过迟法官现场释法明理,以司法力量调解纠纷问题。
到达交警大队调解室后,迟法官首先安抚了双方当事人的激动情绪,认真倾听了案件详细经过,耐心为其讲解相关交通事故法律法规。为减轻当事人诉累,迟法官从情、理两方面着手,为双方当事人计算了诉讼成本,同时也不可避免的要付出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经过一小时的拉锯战,双方当事人终于作出让步,针对本次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金额纠纷问题达成和解协议,肇事方答应一次性付清伤者医药费与一定金额的误工费,以微信转账的方式现场给付,并同意协助伤者向保险公司进行理赔。最终双方矛盾得以化解,握手言和。
通化县法院同公安机关联动,及时调解双方矛盾,避免了案件进入诉讼程序,这一举措真正体现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优越性,做到了把纠纷化解在基层,减少了当事人诉累,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得到了公安机关和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与感谢。(吉林省通化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