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吉林:(王旭光)网上刚开完庭,案件结果还未出!正值疫情期间,农村春耕生产,法官第一时间针对此次案件中出现的问题向企业发出司法建议,企业积极响应!
近日,吉林省通化市通化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民事责任纠纷案,案件中通化某公司道路养护工人陈某,因酒后驾驶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经抢救无效死亡。该公司所辖全县道路养护工作,雇佣道路养护工人较多且多为农民。由于正值春耕播种的时节,通化县法院受理的此类务农工作后酒驾案件呈集中且多发趋势,该类型案件涉及劳动者众多、涉案范围较广、社会影响大,并且往往双方矛盾尖锐,调解难度大,处理不当极易引发涉诉上访或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稳定。在审判工作中,通化县法院发现引发争议纠纷的原因主要是企业用工不规范、员工法律意识淡薄等。
在此疫情防控特殊时期,为积极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通化县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能动作用,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对审理中发现的此类争议类案件存在的问题、危害及对策进行了分析和调研,及时向此次涉案企业发出了司法建议。通化县法院建议企业加强管理,建立规范的劳动规章制度,完善内部矛盾解决机制,同时严格执行有关法律规定,提高劳动者的法律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必要时邀请交警部门作安全警示教育。司法建议发出后,通化县法院积极与企业沟通协调,得到企业的积极反馈。
疫情期间,为民营企业开展有针对性的司法服务是保证企业复工复产、恢复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此次也是自年初以来,通化县法院首次向民营企业发出司法建议。(吉林省通化市通化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