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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长铁法院:诉前调解20分钟化纠纷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吉林:(左立杰 冯玉兰)“老妹儿,根本就不是他说的那样,我不欠他运费!”“你们欠钱不还还有理了?是你们拖着不给我钱。”3月18日下午,四名当事人在吉林省长春铁路运输法院调解室争论不休。
 
  一天前,原告周某某怒气冲冲地来到长春铁路运输法院立案庭,拿着一份自己写的“借款起诉状”请求法院帮其要回运输费,共计3万5千余元。法官初步审核后发现,该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原告手中握有被告亲笔写下的借条。于是法官当场联系了被告,询问其是否有诉前调解的意愿。在告知其诉前调解在实现一次性化解纠纷并能维护当事人双方的商业往来关系后,被告马上表示同意调解。于是就有了第二天下午的这一幕。
 
  调解当天,原被告双方依约来到法院,长春铁路运输法院立案庭冯玉兰经过反复询问和细致了解发现,原被告之间所说的这三万多元借款并非原告所说的运输费,而是由于疫情期间无法施工,被告委托原告找来的运输车队被滞留所产生的误工赔偿款。近期,由于工程刚刚恢复,被告的债务人还未向其付清承包费及误工费,因此被告无法偿还原告相应的误工赔偿款。经过法院工作人员的细心调解,分析利弊、释法明理,原被告当场签署了调解协议,并向法院申请确认该份协议,双方的纠纷在短短20分钟内就顺利解决了。
 
  此次纠纷经过法院诉前调解,双方当事人在两天内一次性化解了争议,既节省了当事人的人力、物力、财力,又节约了司法资源。通过今天的良好沟通,相信当事人双方今后还能继续合作,继续实现共赢,这是法院最想看到的结果,也是法院多元纠纷化解的魅力。(吉林省长春铁路运输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