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贵州:(冉茂弟 沈小芳)近年来,贵州省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认真学习贯彻上级党委、上级院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相关精神,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治教育,注重网络宣传引导与舆情监管,为检察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
强化学习教育,夯实党的政治建设。以召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党组扩大会、全院干警会、机关党支部会为载体,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筑牢检察队伍精神支柱,同时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断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向深入,突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用以武装头脑、净化灵魂、指导实践,做到知之深、信之笃、行之实。
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党组工作重点,并纳入党员干部学习的重要内容,确定了党组书记、检察长为院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亲自抓舆情分析、抓形势研判、抓决策应对、抓方向导向,其他党组成员按党组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协助党组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为做好机关意识形态工作提供了有力保证。
强化信息宣传,弘扬检察正能量。宣传思想文化,是提升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内容,利用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平台重点宣传检察机关服务大局、公正执法和改革创新等方面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效,提升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通过检察开放日、法治教育进校园等方式,宣传法律知识,增强公民知法守法用法意识;同时提升对《沿河检察》内刊的编发质量,注重编排形势的转变和稿件质量的提升,受到了各界好评。
强化执纪监督,落实责任担当。做好新形势下检察机关意识形态工作,要牢牢牵住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这个“牛鼻子”。院党组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我院的媒体、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音视频平台等意识形态阵地,坚持“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同时加强有效监管,决不给错误思想观点提供传播渠道,对于出现严重问题的,要问责追责,真正使责任制“长出牙齿”。(贵州省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