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贵州:(杨蕾 高会娟)“谢谢法官,没想到疫情期间你们都能帮我执行到案款,这是我的救命钱啊”,申请人常某在电话中感激地说。
2018年,常某与被执行人某建筑公司及张某、吴某签订了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合同约定了工作范围、内容、计价方式等,但工程结算后三被执行人未支付工程款60余万元给常某,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常某便向贵州省遵义市道真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于判决生效后通过贵州移动微法院平台申请执行。该案执行期间恰逢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严峻,且本案当事人均系重庆人,在这个特殊时期,跨省执行更显艰难,但执行法官并没有因此停下办案脚步,利用查控、冻结、限制高消费等措施对被执行人进行限制。
此时,执行法官又收到申请人常某发来的求助信息,原来常某因为患肺癌,前期医治已花去大笔费用,急需得到执行款来维持治疗,执行法官考虑到在特殊时期,不能因为疫情无法执行到案款而让常某雪上加霜,于是决定加快时间与被执行人取得联系,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采取最有效的措施解决常某的燃眉之急。承办法官通过多方调查取得全部被执行人的联系方式后组建微信群,不厌其烦地通过线上联系三被执行人,耐心细致地释法明理,说服其主动履行,但被执行人之间因为工程细节问题一直相互推诿不愿意支付这笔工程款,经法官多次协商调解,并向其说明不履行义务将会承担的后果,被执行人最终主动履行案款60余万元,另外未支付的部分余款,被执行人也正在积极筹集。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道真法院在战“疫”中践行初心与使命,积极创新工作模式,通过网络、电话、微信等方式灵活开展工作,实现防控疫情和审判执行工作两手抓、两手硬,综合运用多种措施,促成案结事了,为当事人化解难题,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贵州省遵义市道真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