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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柳河法院:正义不会缺席,尘封15年的婚姻家庭纠纷案终执结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吉林:(徐萌)是什么导致一个案件15年前没有执行完毕?又是什么让尘封了15年的执行卷宗重新恢复“生命力”?故事要从15年前说起……
 
  2005年,申请人杨某某因婚姻家庭纠纷一案向柳河县人民法院申请立案执行,根据执行卷宗记载,吉林省通化市柳河人民法院执行立案后被执行人孙某某即离开住所地,下落不明,无法取得联系,申请人也未能提供关于被执行人下落的线索。碍于当时的技术和信息化水平比较落后,本案最终终结本次执行。
 
  转眼到了2020年,申请人杨某某拨打了执行指挥中心电话,询问是否可以继续执行该案。正值疫情期间,执行干警的脚步并没有受到疫情的阻挡,指挥中心执行干警向申请人了解案情相关情况后,立即调取了该案卷宗,依据申请人恢复执行申请书将本案恢复执行,指挥中心通过网络总对总查询到被执行人孙某某在山东省某一银行有存款,立即将其冻结。但因无法联系上被执行人,执行干警又开始了查找被执行人孙某某下落。在疫情防控期间,执行局干警全员投入到卡点值班工作中,人员力量不足,两名指挥中心干警便主动承担起办理该案的任务。
 
  通过多方查询,向村委会了解到被执行人母亲的住所。执行干警在做好防护后立即驱车下乡来到了被执行人母亲家中,将十五年前的杨某某与孙某某婚姻家庭纠纷一案的判决内容告知被执行人母亲,并向其释明如果孙某某拒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会被纳入失信被执人名单并限制高消费等。最后,被执行人母亲同意帮助法院联系被执行人孙某某,并将拒不执行的后果转告告知孙某某。次日,被执行人迫于失信惩戒的压力主动联系法院,并且坦言:“没想到啊,15年了,法院竟然还能找到我继续执行这个案子,你们的执着让我觉得不解决这个案子,我这辈子都要背负着巨大的压力呀!”
 
  最终,被执行人孙某某因人在山东,疫情期间无法返柳,故委托其姐姐将案件本金及其案件迟延履行利息缴纳到法院。同日,柳河法院将本金及其迟延利息如数交给了申请人杨某某,至此,该案件执行完毕。
 
  申请人杨某某感慨:“一起15年前的案件,我也就是试着向法院咨询下,看看能不能继续执行,没想到柳河法院执行局这么努力的查找被执行人线索,虽然钱不多,但我真切的感受到了法院的执行力度!感谢!”(吉林省通化市柳河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