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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长白法院:疫情防控不误立案,上门调解暖人心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疫情防控不误立案,上门调解暖人心
  ——吉林省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八道沟人民法庭心系群众上门立案庭前调解化纠纷
 
  山东法制传媒网吉林:(宫兆洲 卓勇哲 刘晨)日前,吉林省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八道沟人民法庭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委及省、市、县法院的决策部署,坚持疫情防控与审判工作两手狠抓、同步推进,在筑牢防控堤坝的同时,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服务需求。
 
  八道沟人民法庭位于中朝边境鸭绿江边,由于所处地理位置特殊,既要协助相关部门做好边境政策宣传,又要负责管辖区域内的民事案件纠纷审理、调解及息诉服判,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疫情防控阻击战打响后,该庭干警在做好自身防护工作的同时,从维护社会稳定着想,主动深入辖区开展工作。这些日子气温反复无常变化,天寒路滑下大雪都未能阻挡他们心系人民群众的那份赤诚,深入大山深处,为当事人及时预约立案,对出行不便的当事人上门服务,做好庭前调解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让人民群众相信疫情并不会让公平正义迟到。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宝泉山镇的苏某诉本镇居民元某一案,因被告元某向其借款七万余元未还,苏某无奈通过电话向法庭咨询,当时正处于疫情防控关键阶段,法庭法官听了苏某讲述案情后立即答复他的诉讼请求符合立案条件,如到法庭不便可以办理预约立案。由于前几天长白县突降两天达一米多深的暴雪,山里的道路崎岖不平,湿滑难走,加之当事人年事已高,八道沟法庭的法官决定为苏某提供上门服务。山路崎岖难行,警车在狭窄的雪路上行驶像遇到风浪的小船似的东摇西晃,数十公里的路程走了两个多小时。在苏某家里法官们不顾休息立即为其办理了立案手续,苏某对法官的敬业精神激动不已,连声道谢。
 
  在为苏某办理好立案手续后,法官们又驱车前往另一当事人贺某家中做庭前调解工作。
 
  三年前,被告于某因赊购贺某的人参累计达10000余元,这么长时间于某一直不提还款事宜,贺某无奈一纸诉状将其告上法庭。八道沟人民法庭受理案件后法官通过电话与于某沟通,于某辩称贺某向其主张的利息过高,法官向贺某转达于某的答辩意见。由于贺某对法律规定不熟悉,以为法院不支持他的诉讼请求,并对法院工作产生误解。于是,法官通过上门向贺某详细解释法律规定,以案释法,贺某的心结逐渐打开,一个劲的表示:“你们法官做工作都做到家了,我一定配合法庭工作对案件进行调解”。
 
  八道沟人民法庭在坚持疫情防控与审判工作两者之间并进,创新工作,积极做好立案与庭前调解工作,真正做到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吉林省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