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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兴平法院:恶意欠薪被拘留 拘留所里过大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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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法制传媒网陕西:(李军委)岁末临近 新春将至。陕西省兴平法院执行干警强化执行手段,全力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确保弱势群体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1月15日,依法决定对陕西某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庞某某拘留15日,让“老赖”在拘留所里度过一个难忘的鼠年春节。
 
  2018年6月,刘某某等15人陆续入职陕西某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从事装饰装修工作,约定工资按天计算。在工作期间,陕西某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支付部分工资,但仍拖欠5万余元。刘某某等15人在催要无果后,请求兴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兴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维护了刘某某等15人的合法权益,裁决庞某某在裁决生效后五日之内支付拖欠工资。
 
  庞某某拒不履行生效裁决,刘某某等15人向兴平市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法官向庞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并反复解读相关法律规定,告知其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严重后果。庞某某心存侥幸,用种种理由推诿,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拖欠农民工工资性质恶劣,法理不容,执行法官果断决定对庞某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促进案件尽快执结。(陕西兴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