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吉林:(高彦辰)近日,在吉林省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法官的耐心调解下,一起犬吠扰民纠纷顺利解决。
曲某和宋某是楼上楼下的邻居。2012年,宋某开始在家中饲养两条大型犬。多年来,宋某从不拴养,遛狗时也随意散放。两条狗在楼门口和一楼走廊经常乱叫,声音很大,不仅导致曲某一家出入受限,且多次吓坏曲某的孩子,严重影响了曲某一家人的生活。为此,曲某多次与宋某沟通,并到辖区派出所和社区进行反映,但宋某一直不听劝阻。无奈之下,曲某将宋某诉讼至二道江区法院。
立案庭在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后,根据当事人自愿原则,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在诉前调解过程中,调解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宋某讲解关于养狗扰民的相关法律规定,曲某和宋某原本僵持的态度也逐渐有了缓和。在调解员的深入劝解下,宋某认识到了自己的做法确实不妥,并承诺日后做到文明养狗,不给邻居生活造成不便。最终,双方和解,握手言和。
当今,养宠物已经成为普遍现象,伴随着宠物数量的增加,一些不文明的行为也接踵而来。法官提醒:为共建和谐社区,请大家文明养宠,做文明居民。(吉林省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