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陕西:(吴力)陕西省咸阳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依法推进诉源治理的实施意见》明确将“万人成诉率”、“诉前化解成功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民转刑比率”、“失信被执行人比率”等几个关键指标纳入全市党政目标考核、平安建设考核体系,进一步推动和深化诉源治理工作,充分发挥政治、自治、法治、德治、智治“五治”作用,全面构建全方位、多层次、无缝隙、全覆盖诉源治理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努力实现“党建引领有力量、诉源治理有成效、人民群众有收获”的目标。
元月3日,咸阳中院对即将派往参与市直考核工作干警进行为期一天的专项培训,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铁锁出席会议并讲话,诉源治理办公室副主任高继超、董晓飞组织学习了咸阳市委组织部、市政法委、市中院联合下发《关于设置全市“诉源治理”工作考核指标的通知》,对全市13个县市区、70多个市直单位的诉源治理考核工作内容、指标、计算办法、权重系数、分值设置等逐项进行一一解读。
李铁锁指出,依法推进党委领导下的诉源治理工作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建设更高水平平安咸阳的基础性工作。诉源治理工作已经全面上升为党委政府推进社会治理、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制度性规范,形成了专门机关与群众路线结合、司法责任与社会责任共担、审判执行与综治工作联动、诉讼调解与其他调解对接、诉源治理与市域治理融合的诉源治理工作格局,走出了一条“党政主导、法院主推、部门负责、基层主抓、群众主体”,突出天理国法人情相融,社情民意情理兼顾,行政人民司法调解衔接,依法多元解决矛盾纠纷,确保长治久安的新路子。
下一步,咸阳中院将努力着力打造“五链共治、法在基层”咸阳品牌,从根本上带动全市诉源治理实现新发展,为中国之治探索新模式,为促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法院智慧。(陕西省咸阳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