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内蒙古:(王利民)近日,内蒙古兴安盟乌兰浩特市义勒力特旅游法庭经过耐心细致的工作,圆满处理一起涉旅游纠纷案件,促使双方当事人签订执行和解协议,并当庭履行给付义务,双方握手言和。
2019年7月27日,游客运某某在乌兰浩特市义勒力特镇(花香小镇)一旅游项目(开心滑草场)中的滑梯游玩时不慎受伤,入院治疗,双方就后期医疗费、误工费等赔偿事宜,多次协商未果,游客起诉至义勒力特旅游法庭。
义勒力特旅游法庭本着快立快审、能调则调、当判即判、调判结合的原则,在案件立案前,义勒力特法庭庭长王长友就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由于双方矛盾和分歧较大,不接受法庭诉前调解。法庭只能立案审理。在审判阶段,王庭长了解案件事实和原告伤情,与原被告、发包单位义勒力特嘎查三方进行沟通、释法,对案件进行调解。因双方各持己见,王庭长及时作出判决,双方均未上诉。
虽双方均未上诉,但王庭长作为一名在一线工作多年的法官,清楚的知道此案事关全市旅游业发展大局,简单的一判了之,可能会令游客对地方旅游环境失去信心,不利于花香小镇的旅游形象,更有可能影响该地区旅游市场秩序。因此,判决后王庭长继续沟通调解,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不懈努力,案件未进入执行程序,促成双方达成执行协议,并当庭履行了给付义务,双方握手言和。
在全盟大力发展旅游业的今天,乌市法院义勒力特法庭始终秉承着便民利民的理念,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由“就案办案”向深度思考更好发挥审判职能服务全域旅游迈进,取得了较好效果。(内蒙古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