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吉林:(崔岩)2019年12月12日,吉林铁路运输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道路交通行政案件,吉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及各大队办案中心和法治部门的二十余名工作人员受邀观摩庭审。
原告王某因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被市交管支队处以罚款人民币2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原告王某不服而提起行政诉讼。此类交通处罚案件在道路交通行政案件中所占比例较高,交管部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程序是否合法成为此类案件的主要争议焦点,具有一定典型性。
庭审中,法官剖析案件争议焦点,灵活驾驭法庭审判活动,引导当事人双方围绕案件事实进行全面充分的举证质证。旁听人员严格遵守法庭秩序,认真旁听各庭审环节,明确具体执法活动的侧重点,深刻体会规范执行程序和固定证据材料的重要性。
此次庭审旁听活动不仅体现了吉林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开度,提升了司法公信力,而且强化了办案民警的法律意识、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对法院庭审流程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对案件的证据采信有了深刻的认识,为今后科学精准办案奠定坚实基础。(吉林省长春铁路运输中级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