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吉林:(乔元兀)12月9日早上8点30分,吉林省抚松县人民法院执行实施第三团队迅速集结法官干警10余人,整装出发,直抵位于抚松镇一处冷库,对库存一批抵押贷款人参进行现场监督变卖,此举不断增强司法公信力,促进“冬季风暴”执行专项行动工作深度和广度,受到社会关注。
该执行案涉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松县支行抵押借款合同案,案中丁某、吴某等4名被告当初以人参做抵押向农行申请贷款,到了双方法定返还本金及利息的时间,在银行人员多次催讨未果的情况下,将4名被告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判决4名被告贷款时所抵押的人参进行变卖用于还款。法官帮助申请方依法公开变卖所抵押的人参货品既符合当地人参市场经营方式和习惯,也有利于人参售出价格更加公平合理,有利于提升涉案双方利益最大化。
此次执行法官帮助银行变卖的人参制品主要有小炒、红参丁、压块红参、红直须等多个品种,累计约2.6万斤,经评估公司评估价值约132万元,拍卖前法院与农行做了周密的安排部署,并在万良人参大市场张贴变卖人参货品公告,公告内注明了变卖时间、地点等具体信息,吸纳广大人参经营商贩届时前来参与竞买活动。
变卖当日,现场人员密集,执行法官干警、银行工作人员及前来竞买人参的商贩陆续到达冷库后院。执行法官干警一边忙着对闻讯赶来的一批又一批求购人参商贩进行登记备案,一边与农行人员引领商贩到冷库内查看人参货品,人参变卖交易工作稳步进行。
自“冬季风暴”执行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抚松法院第三执行实施团队累计执行涉及人参抵押贷款8件,执行到位标的额130余万元,实现执行一案教育一片的同时,切实让每一起司法案件在阳光执下更加公开、公平、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进一步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吉林省抚松县人民法院新闻媒体制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