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吉林:(郭婧 王瑶)近日,吉林省临江市人民法院对王某受贿罪一案进行互联网公开审理,认定王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这是临江市人民法院首次利用互联网对刑事案件实施跨区域的网上开庭。
庭审中,公诉人、被告人通过网络“进入”庭审现场,随后“出现”在审判席对面的大显示器上,法官端坐屏幕前,审判长“隔空”对被告人进行审理、宣判。至此,原本需要耗时耗力的刑事案件,现在“分分钟”搞定!
随着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的深化和完善,信息化对司法审判的辅助作用越来越凸显,加强法院内外部数据的互联互通,进一步打通法院与外部系统平台的数据链接,进一步发展智慧法院建设势在必行。截止目前,该院已利用互联网法庭成功审理5起民事案件,1起刑事案件。今后临江市人民法院将继续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提升互联网法庭使用率,切实将“为民、便捷、实用”落到实处。(吉林省临江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