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河南:(牛奔 杨真真)11月28日上午,河南省新蔡法院召开正确认识“执行不能”专题新闻发布会,执行局副局长王长征通报了该院“执行不能”案件办理情况,并发布1起典型案例,新闻媒体记者及3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加了此次会议。
所谓“执行不能”案件,是指被执行人确无可供执行财产,经执行法院穷尽执行手段后仍不能执行到位的案件。本次发布的这起“执行不能”案例属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马某礼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而被司法拘留,后因拒执罪被判刑。经多方核查,被执行人家中已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陷入僵局,无法执
行到位,该院依法给予其司法救助,以解决申请执行人李某燃眉之急。新蔡法院将进一步推动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和救助体系建设,依法落实司法救助制度,对确因被执行人没有履行能力而导致生活极度困难的申请执行人实行救济。
最后,王长征副局长还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在从事市场交易时,一定要树立和增强风险意识,慎重决策,做好防范,在出现风险后要采取及时诉讼、申请保全等措施降低风险,要善于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河南省新蔡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