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河南:(王九洲)河南省驻马店市新蔡县人民法院历来重视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维护。近日该院就快速审理,并成功执结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作为受害者的张某某因自己的合法权益成功得到维护,连连道谢。
受害者张某某受雇于新蔡某建筑公司,在该建筑公司承包的工地上从事劳务。在施工过程中,被新蔡县某混凝土搅拌公司的泵车砸伤。此后张某某先后在新蔡、驻马店等地治疗,累计花去医疗费近30多万元,全家生活因此陷入困境。关于张某某因伤造成损失及整容费、后续治疗费、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张某某无奈先后两次新蔡县某混凝土搅拌公司诉至法院。
立案后,法官认真听取了各方的诉辩意见。此后根据庭审查明的事实和各方的诉辩意见,本院依法认定侵权责任人新蔡县某混凝土搅拌公司承担90%的赔偿责任,马某某承担10%的赔偿责任,并判令新蔡县某混凝土搅拌公司赔偿张某某各项损失共计389318.02元及整容费、后续治疗费、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136006.76元。后因新蔡县某混凝土搅拌公司未履行全部义务,张某某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为尽快将受害者张某某的合法权益全部落到实处,承办法官王昆鹏立即与被执行人及其法律顾问联系,从情理和法理上双管齐下,敦促被执行人抓紧履行义务,并声明如果该公司仍不履行义务,将可能面临的各种执行强制措施,希望该公司能积极主动履行义务。
最终,立案执行仅仅数日后,被执行人主动交纳了全部的执行款。作为受害者的张某某成功领到全部赔偿款数十万元,本案彻底执行完毕!(河南省驻马店市新蔡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