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吉林:(崔岩 索威)“现在法院执行力度真是大,我以后再也不敢欠钱不还了,我一定吸取这次教训。”被执行人赵某坐在警车上,后怕地说道。
2017年高某与赵某合作开发一个铁路施工项目,工程完工后赵某拖欠高某工程款,经多次索要无果后高某起诉至白城铁路运输法院。2019年7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生效后赵某拒不履行判决,故高某于今年10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后白城铁路运输法院执行局干警前往被执行人赵某住处,依法向其送达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赵某态度非常好,答应法院马上履行,奈何过去一个多月时间,赵某仍拿各种理由搪塞推脱,未能自觉主动履行。在此期间,白城铁路运输法院干警调查发现,被执行人赵某申报财产不实,并不是完全没有履行能力,便于11月22日将赵某约到法院,但赵某到法院后依然和干警扯皮周旋,在法官依法向其介绍拒执的法律后果后,仍不以为然。经院领导批准,执行法官决定对其依法采取司法拘留的强制措施。在带上手铐去往拘留所的路上,赵某才害怕了起来,提出先给付部分欠款,希望法院再给他一次机会。经和申请执行人高某协商,法官对赵某提前解除司法拘留措施,带赵某返回法院。
返程路上,赵某的爱人便将部分欠款打到申请执行人高某的账户,双方就剩余欠款的还款事项达成协议,案件圆满执结。(吉林省长春铁路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