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吉林:(李洪利)11月27日,吉林省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入驻通某部队开展“庭审进军营”普法宣讲活动。
庭审严格遵循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相关要求,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最后陈述权及其他诉讼权利。全面贯彻罪刑法定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对一件放火案和一件危险驾驶案分别适用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进行审理,并依法当庭宣判。
庭审后,指派优秀青年法官结合庭审案件以及与官兵生活密切相关的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就案讲法,引导官兵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增强官兵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自觉。
近年来,该法院紧紧围绕法治通化建设,充分发挥审判职能,超前服务、深度服务、主动服务,在依法服务保障军队、军人合法权益方面走出了新路子。
通化中院通过开展“送法进军营”活动,进一步增进了军民鱼水情谊,有效提高了广大官兵的法治观念、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使他们明白了学法、知法、守法的重要意义,同时,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吉林省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宣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