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河南:(王昆鹏)近日,河南省新蔡人民法院执结一起婚姻家庭纠纷案件,被执行人还款的方式有些特别。不是让法院采取查封拍卖的方式处分其财产,而是自己通过抵押向银行贷款40万元款项偿还其债务,然后再分期偿还贷款,目的是为4个子女保留一个住所。
原告徐某与被告2005年经人介绍相识并结婚,婚后生育4子女,后双方因感情不和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新蔡法院经审理,判决由原告徐某抚养2子女,被告刘某抚养2子女,二人在武汉的一处房屋归原告徐某所有,徐某支付刘某财产分割款397000元。
案件于2019年9月2日进入执行环节后,被执行人徐某主动到法院申报财产,称其除了在武汉的一处房屋,没有其他财产,并表示目前4个子女实际都由其抚养,生活困难,愿意分批履行。执行法官联系到申请人刘某,刘某不同意被执行人徐某分期付款,坚决要求法院对徐某的房屋进行查封、评估、拍卖。当得知自己的唯一的一处房屋将会被法院查封拍卖后,被执行人失声痛哭,向执行法官哭诉道:“求求你们,不要拍卖我的房子,房子卖了,我这个4个孩子住哪,我想办法看能不能将房子抵押给银行贷款,你们再宽限我一个月好吗,求求你们了”。考虑到该案的实际情况,执行法官耐心向申请人解释道:“你拍卖房子的目的也是为了得到钱,如果走评估、拍卖程序要三个月;目前这个案件才2个月,我们的执行期限是6个月,被执行人承若一个月内将钱凑齐,即符合法定执行程序,也在情理之中,况且你也不愿意自己的4个孩子居无定所”。申请人听了执行法官的解释,表示愿意再等一个月。
2019年11月25日,离一个月还有一周的时间,被执行人徐某主动来到法院,感激地对执行法官说道“我的贷款下来了,今天我来交钱,为了4个孩子,谢谢你们了”。语罢,流出了眼泪…此刻,执行法官五味杂陈“案件虽然清结了,但一个家庭破碎了,4个幼小的心灵因此蒙上了阴影。”愿每个家庭多一点理解、包容,让这个社会充满爱和美好。(河南省新蔡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