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吉林:(曲文欣)“想不到最后还能调解解决拖欠我们已久的各项工伤保险待遇,非常感谢临江市人民法院,让我们充分感受到了法律的温暖、公正的力量。”工人代表姜某一边说着一边流下了感动的泪水。
吉林省临江市某煤矿公司因为环保整改、矿山关闭等因素,工人姜某、刘某等21人与该公司解除了劳动合同,公司依法应该支付工人们的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医疗补助金等各项共计14万元。在2019年7月份,临江市企业调解中心与这21名工人进行调解的过程中,刘法官与调解员、工人、公司进行了前期的初步沟通,充分了解了案件的事实情况、各方需求与难处,发现应当支付工人们的各项待遇已支付了10个月,仍欠付2个月的工伤待遇。在经过企业调解中心调解和劳动仲裁后,这21名工人起诉到临江市人民法院,希望能够公平公正地解决,早日拿到自己应得的工伤保险等各项待遇,但是临江市某煤矿公司辩称自己因资金不足,导致近期无法足额支付所有人的工伤保险待遇,希望能够尽量延缓还款时间,好去筹钱支付。
刘法官在调解中说:“咱们企业与劳动者在根本利益上不存在冲突,双方在劳动保护方面具有一致性,我们一方面为劳动者提供保护,另外也需要考虑对暂时出现资金困难的企业的扶助,希望大家能够站在双方的角度上考虑问题,尽量达成谅解,共渡经营难关。”经过数次的调解,姜某等21名工人表示理解企业出现的困难,也希望给企业时间来准备好各项待发资金,该公司的负责人说:“这些老工人们为企业工作了一辈子了,现在企业遇到了困难,大家能这么为咱们这个大家庭考虑,我真的是非常感动”。在调解过程中,该公司为了表示诚意,诉中主动支付了部分工伤保险待遇,最终以21名工人与该公司达成于2020年6月底前一次性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医疗补助金等共计13万元的调解协议,至此该案调解成功。
在调解过程中该院在全市范围内展开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的力量,发挥诉讼与非诉讼方式在化解劳动争议中各自功能的优势,促使劳动争议纠纷以更加快捷、经济、高效的方式得到解决。(吉林省临江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