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吉林:(马隆浩 邵栋)11月21日,吉林省靖宇县人民法院执结一起借贷纠纷案件,被申请人当场给付欠款15000元。
申请人辛某和被申请人陈某系朋友关系,陈某因手头紧向辛某借了15000元,到了还款日期却迟迟不予支付,辛某将其起诉至靖宇县人民法院。经该院审理,判决陈某在判决生效后立即偿还辛某15000元欠款,但陈某一直未履行给付义务。此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与陈某沟通,陈某均已各种理由推脱不予支付,最后直接拒接执行法官电话。执行法官经多方面过了解得知,陈某性格豪爽喜欢交朋友,经常出入该县辖区内各个饭店,经过一个时期的调查,发现陈某会定期到某饭店跟朋友一起吃饭。11月21日中午,该院执行法官带领法警到该饭店等待陈某,发现陈某正在饭店里面与朋友吃饭,执行法官立即将其带回法院。在羁押室中,执行法官对陈某进行法律释明和情理沟通,告知他拒不执行判决的严重后果。陈某后悔不已的说道,做梦也没想到会有这么严重的后果,还在朋友面前被带回法院,丢了面子。
最后,陈某自行写下了悔过书,并现场偿还了15000元欠款,此案执结。(吉林省靖宇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