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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沿河检察院“三举措”开展司法救助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贵州:(黄燕)2019年以来,贵州省沿河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院关于开展司法救助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采取“三举措”扎实开展司法救助工作,有效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转变理念,积极主动作为。针对实践中存在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制度社会知晓度不高,有的当事人不懂得如何提出救助申请,不知道可以向检察机关提出救助申请等情况,我院化被动为主动,改变依申请救助的传统做法,确立“主动救助”的救济理念,在司法办案中推行“主动发现、主动告知、主动调查”三举措,积极发挥检察环节刑事司法救助的主动性,力争不遗漏应当救助的刑事被害人,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
 
  联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针对以往司法救助仅依靠申请人向控告申诉检察部门提出,办案部门疏于发现和移送救助线索,难以做到及时救助的情况,我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与侦查监督、公诉、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条线检察官建立司法救助内部信息共享联动机制,要求办案部门在办理案件中应当主动发现并向控告申诉部门及时移送司法救助线索,确保在批捕、起诉等环节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都能够及时纳入救助轨道。
 
  突出重点,彰显检察情怀。我院在办理司法救助案件中,重点向未成年人、贫困户等实现主动关怀,做到“应救尽救”,及时救助。今年来,共办理4件司法救助案件,已发放救助金4.5万元,其中3名被救助人都是未成年人案件,且有两名刑事被害人其所在家庭都属于建档立卡贫困户,让被害人及家庭感受到了“检察”温暖。(贵州省沿河自治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