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河南:(魏世成)新时期的中国,科技的发展日新月异,执行送达方式也更加灵活。近日河南驻马店新蔡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就运用互联网,为两位远在外地的当事人解决了一桩婚姻家庭纠纷案。
申请人孙某与被告朱某本是一对夫妻,且育有一子。2017年由于双方感情出现矛盾对簿公堂。法院考虑到孩子的成长环境,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庭。法院调解后当事双方仍未和好,互不履行夫妻义务,原被告夫妻感情破裂,最终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孩子归父亲朱某,母亲孙某负担孩子抚养费5万余元。判决生效后申请人孙某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义务,被告朱某依据生效文书判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至此情况发生戏剧性的转折,原本的原告和被告角色发生了互换。
该案立案执行后经网络查控,被执行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执行法官了解到,双方当事人均常年在外地务工,考虑到该案的特殊性。为了减少路途劳顿、费用较高,执行法官通过电话联络双方,添加双方微信通过网络向被执行人送达法律文书等材料。通过唠家常的方式劝解双方当事人要顾及孩子的感受,为孩子做榜样、从法律角度向被执行人说明拒不履行法律生效文书的利害,以及法院在执行过程中的态度和决心。经过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立案的第20天,一大早被执行人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抚养费打到法院执行账户,并主动打电话来向执行法官表示感谢。
执行法官通过网络促使双方当事人和解,双方通过微信互转的方式签了字。网络的运用减少了当事人的人力、物力、财力不必要的浪费,也为案件的办理提供了便利,缩短了案件进程,提高了效率。(河南新蔡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