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新疆;(王素晶 刘娜)8月16日,新疆喀什市人民法院开展第三季度廉政谈话工作。班子成员对各自分管庭室、部门负责人一一进行谈话,进一步理清岗位职责,真正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
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切实加强干部监督和管理,喀什市人民法院制度化、常态化落实廉政谈话工作。
一是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必谈。分管领导与纪检组对立案庭、执行局等重点部门负责人、重点岗位人员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提醒谈话,重点针对群众投诉、在案件办理中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倾向性问题,要求被提醒、被谈话人员时刻绷紧一根弦,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二是重点时间、重点节点必谈。纪检组在重大节假日向全体干警下发《廉政提醒书》,召开集中约谈会,教育引导干警严守廉洁纪律,不碰“红线”、不越“雷池”。在审判执行工作重点时间节点,分管领导、审管办就落实廉政责任,规范庭审行为、司法作风等方面,进行警示提醒,指出风险,明确要求。
三是调整岗位人员必谈。纪检组、政治部对新提拔、新招录干警从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廉政勤政、组织纪律等方面进行谈话,变事后监督为任前监督,有效防范岗位风险。对辞职、退休、离任人员进行离任前谈话提醒,要求自觉遵守回避规定,保守工作秘密,不得介绍案件、操纵案件、充当“掮客”,同时,填写廉政登记卡留存备查。(新疆喀什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