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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新蔡:叔侄为债反目 逃避二十年终被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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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法制传媒网河南:(赵彧)今日,河南省驻马店市新蔡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强制执行了一起叔侄之间的借款合同纠纷案,使一起长达二十年的借款画上了句号。申请人赠送锦旗一面以表谢意。
 
  被执行人付某原系其村委会主任,申请人付某某系其村民组长,1996年3月、12月付某分别从其侄付某某处拿走2000元、1000元,后因还款问题发生纠纷,付某某将付某告上法庭。2000年7月12日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付某于2000年8月31日一次性偿还原告付某某现金3000元”,付某逾期未偿还该款。付某某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后,被执行人付某常年外出打工未归,无下落,法院经过执行后,申请人的债权无法实现,于2002年11月4日向本院申请领取了债权凭证。
 
  2019年8月1日,申请人付某某来院反映被执行人付某已从外地回来,要求对被执行人采取措施,执行人员引导其写出申请恢复执行,并通过手机短信向付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手续,被执行人付某仍未履行义务。执行干警依法将被执行人强制拘传并带回法院,同时通知申请人付某某到法院,以便和解。考虑到双方系亲属关系,强制执行效果不好,会给双方带来更大的矛盾,不利于化解矛盾,定纷止争,执行一庭副庭长肖东辉决定先从人情、传统道德入手做双方工作,被执行人付某坚决认为他没钱,钱用于村委其他开支了,不应该找他要,事情过去这么多年了,法院怎么还追要。肖庭长又耐心细致向其讲解法律规定,明法释理,被执行人仍拒绝还款,被执行人付某已年过七十,不能对其采取拘留措施,案件进入僵局状态。为找出突破口,决定从被执行人付某家庭组成成员入手,了解到被执行人付某之子在外地打工,及时与其进行了沟通,付某又与其子沟通后,同意由其子将款转到法院。过后付某吐出真言,这么多年了,我认为这笔钱不应由我偿还,但已和对方达成协议了,还了窝心,不还还不行,心里老是堵得慌,这下好了,心里舒服了,你们向我做了几个小时的工作,我也明白了,感谢你们。申请人领取执行款后,就出现了开头的一幕。该案顺利执结,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河南省驻马店市新蔡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