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新疆;(加依娜尔)8月6日上午,新疆木垒县法院执行局召开“执行风暴三号”专项行动动员会,对此次专项行动进行专题安排部署。会议由执行局局长陈长庚主持,执行局全体参加了会议。
会上,陈长庚传达了《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执行风暴三号”的通知》。通知从结案率标准、案卷装订、执行人员配备、案件执行方面作出了具体要求并通报了全州法院上半年执行质效核心指标完成情况。上半年木垒县法院执行工作整体较好,但也存在法定期限内结案率低、结案平均用时偏长、关键节点的平均超期数偏高、工作效率低等问题。
陈长庚围绕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结合“执行风暴三号”行动通知里的要求,对本次专项行动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全体执行干警务必高度重视,抓住重点,步步推进,加强调度、协调配合。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切实解决难点问题,着力补足短板,依法加大执行力度,提高执行质效。三是严格按照《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执行风暴三号”的通知》迅速推进各项工作,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据悉,自2019年6月1日起在昌吉州两级法院范围内开展的为期三个月的“执行风暴”专项活动以来,木垒县法院积极响应,执行局全体干警发扬连续作战、吃苦耐劳的奉献精神,加班加点,有效执结了一批案件,使得执行工作各项绩效考核指标明显提升。
下一步,该院将以本次专项行动为契机,既要执结新收案件,又要不间断地清理积案,同时还要尽最大努力避免形成新的执行积案。执行局全体干警将持续发力,攻坚克难,全力推进“执行风暴”专项活动取得实效。(新疆木垒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