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新疆:(陈皖鲁)党的十九大指出“要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把党建设成为始终走在时代前列、人民衷心拥护、勇于自我革命、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朝气蓬勃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全面开启了党建工作的新征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布尔津县人民法院结合审判执行工作实际,充分利用并整合“碎片”时间,积极组织开展“晨学半小时”活动,旨在进一步提高全体干警思想政治觉悟,增强学习的积极性,不断丰富自身知识储备,为开展各项工作奠定扎实理论基础。
宣传“无死角”,学员全覆盖。早在年初,党组书记桂新龙就开展“晨学30分”活动的意义和重要性作了动员讲话,强调全院干警要扎实按照院党组安排开展“晨学30分”活动,班子成员要率先垂范,带头参加学习,学习中要严格履行各项制度。要不论领导、干部一律参加,认真记录学习考勤,确保学习不落一人。
菜品“荤素搭”,内容全涉及。学习计划由政治部统一安排,院党组成员轮流担任主讲人。在学习内容上,做到毫无偏颇。周一、三、五为党建知识学习,内容涉及《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等。周二、四、六为审判执行业务知识强化。内容涉及民事、刑事、行政、执行等等领域的法律法规。采取集中学习、会后讨论、撰写心得等形式,确保学习有所获。
坚持常态化,学习“不掉线”。学习有政治部组织,专人专岗召集统筹,建立学习台账,确保一人一台账,人人有收获。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内容扎实推进,并形成制度化常态化的常学机制。建立布尔津县人民法院微信学习群,推行党员分类学习教育管理,分类推进党员学习。把学习内容分解成图片、文字、链接等,对因住户任务、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出差等等“不在家”党员进行覆盖性“补钙”。
通过“晨学30分”的活动,用理论知识武装头脑,在全院范围内形成一种重学习、重知识、重技能的良好局面和浓厚氛围。进一步提升全院干警自身综合素质,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积极性和工作热情,更好的适应新时期法院工作的需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布尔津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