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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沿河检察官上门为贫困被害人提供法律支持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贵州沿河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上门为贫困被害人提供法律支持
 
  山东法制传媒网贵州:(敖晓云)近日,贵州沿河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的三名检察人员驱车三小时到达该县塘坝镇楠木村一故意伤害案被害人陈某某家中,探望陈某某伤情,询问伤情恢复情况和生产生活情况,并表示为陈某某下步的法律诉讼参与提供全面的支持和帮助。
 
  陈某某是该县塘坝镇楠木村的精准贫困户,妻子有残疾,儿子在外读书,属于重点帮扶贫困户。2018年末,因邻里纠纷被同村村民田某华打伤,经司法鉴定为轻伤,后田某华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沿河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该案在审查逮捕阶段,检察官掌握被害人陈某某系精准贫困户后,积极协调当地派出所会同基层干部做双方工作,希望陈某某及时得到赔偿,犯罪嫌疑人田某华也承担了部分医疗费用,但因被害人陈某某心有怨气不同意,一时未能促成双方达成和解。
 
  该院在办案过程中以驻塘坝法治扶贫工作站为依托,改变就案办案,简单机械办案模式,增强办案维度,向当地派出所综治办、扶贫办相关人员了解陈某某基本情况,办案检察官多次与被害人及其家人电话沟通,听取意见,了解诉求,综合相关因素后,决定到当地与相关人员到陈某某家中,看望其伤情和询问恢复情况,了解治疗费用和目前生产生活情况,介绍案件办理情况,同时对其释法说理,再次征求和解赔偿的意愿、告知其诉讼参与权利义务和注意事项,并表示沿河检察会在刑事赔偿和司法救助等职能职责和为所能及的范围内为其提供最大的法律支持和帮助。随后到犯罪嫌疑人家中对田某华的家人介绍办案情况,让其以积极心态参与准备刑事赔偿,减少双方敌对情绪。
 
  一直以来,该院始终坚持党的群众路线,以救急帮困、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优先考虑困难群众利益,不能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特别是在服务保障打赢脱贫攻坚战时期,积极在便民利民为民上想方法、找路子,积极作为,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合理诉求,维护合法权益,化解社会矛盾,切实解决检察工作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为全县打赢脱贫攻坚战贡献检察智慧。(贵州沿河自治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