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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新蔡法院:执行法官暴雨中成功扣车,老赖急了!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河南:(王九洲 张德鸿)2019年6月28日,根据申请人汪某某提供的执行线索,新蔡法院的执行法官冒着瓢泼大雨,在泥泞的工地上,将被执行人宋某某实际所有的挖土机予以扣押,成功促使宋某某当日到法院履行了全部执行款49000元,最终圆满执结了一躲避执行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2018年,本案被执行人宋某某因生意经营需要向申请人汪某某借款74000元,并出具借条一份。后经汪某某多次追要,仍有49000元未偿还完毕,汪某某无奈将宋某某诉至法院。经新蔡法院调解,宋某某自愿承诺于2019年5月18日前偿还全部借款。调解书生效后,宋某某仍拒不履行,汪某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新蔡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宋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但宋某某在指定期限内仍不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2019年6月28日上午,申请人汪某某提供线索,宋某某实际所有的挖掘机正在某乡镇的工地上加紧施工。为防止宋某某转移,执行法官王昆鹏带队冒着大雨,欲将该挖掘机扣押至新蔡县停车场。
 
  在扣押现场,某挂靠公司突然对该挖土机进行了全车遥控断电,意图阻止法院实际扣押。执行人员无奈只好与拖车公司联系,当拖车公司正准备拖走时,又一位围观群众声称自己才是该车的车主,再次阻挠法院扣车。经和申请人沟通,执行法官向该名群众出示了扣押裁定书并释明,这是法院依法扣车,如果对此确有异议,可以拿着相应的购车合同和票据向法院提出异议,但不能妨碍法院强制执行,遂强行将该挖掘机拖运至新蔡县停车场。
 
  果不出意料,在扣押车辆的当天下午,被执行人宋某某就火急火燎地带着执行款49000元到法院履行了全部义务,并支付拖车费2300元,本案得以成功执结。被执行人宋某某在新蔡法院执行局感叹道:早知道这样上午就把钱给你们了,现在既折腾,多花了几千块钱拖车费不说,还影响了工地施工进度。(河南新蔡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