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吉林:(乔元兀)近日,吉林省抚松县人民法院执行实施第四团队在“夏日闪电”专项执行行动中,采取强制措施成功拘留一名失信“老赖”,既彰显了法律威严,又达到教育惩戒的目的。
四年前,被执行人李某在王某开办的沙石厂陆续赊走价值12.43余万元的砂石料,前前后后打了一摞欠条后就没提还款之事儿,而只要王某一向其讨要时,李某就念“拖字诀”,能拖就拖,拖不了就躲。无奈之下,王某于2018年12月一纸诉状将李某告上法庭。
法律文书生效后,李某仍然不当回事儿,案件只好转入到执行程序,执行法官依照法定程序向被执行人李某下达了如实申报财产令,而此时的李某又故技重演,东躲西藏继续玩起“躲猫猫”,肆意躲避法官追踪。
“夏日闪电”行动就是让失信“老赖”在惊惧中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就是让生效法律文书不要变成白纸,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公平正义。于是,抚松法院执行实施第四团队在此案中加大执行攻坚力度,执行法官干警多次蹲守失信人居住地,最终成功将其“请”到法院执行局。
“今天再给你一次机会,如果你再不履行法律还款义务你就被留下了……”这是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最后的通牒,未果,执行法官最后依法向其达拘留15天的决定。(吉林抚松县人民法院政治处新闻媒体制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