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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周至法院组织人民陪审员观摩“手机大盗”案庭审现场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陕西:(崔田野 罗成标)为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在法院审判工作中的作用,周至县人民法院在积极做好新任人民陪审员岗前培训的基础上,不断增加庭审技能“实训课”,不断提升人民陪审员参审能力。5月14日下午,周至法院组织20余名人民陪审员观摩了一起盗窃、抢夺案件的庭审,现场感知了刑事诉讼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法定程序,取得良好效果。整个庭审过程还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进行了全程直播。
 
  这是一起令人匪夷所思的案件。瘾君子李某某因盗窃被判入狱三次,出狱后仍不思悔改,反而变本加厉,在一年多时间里继续流窜作案32起,其中在周至县县城盗窃14次,抢夺3次;在杨陵区盗窃9次,抢夺1次;在咸阳市盗窃1次,抢夺1次;在武功县与人共同盗窃3次,共盗窃手机23部,抢夺手机5部,盗窃现金及其他物品7万余元,涉案总金额近14万元,而且作案次数多,性质较为恶劣,最终法院以盗窃罪和抢夺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九年零十个月,并处罚金14万元。
 
  庭审结束后,周至法院召开了人民陪审员座谈会。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永民通报了该院人民陪审员工作开展情况,并征求了大家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与会人民陪审员各抒己见,畅谈了观摩庭审的感受和体会,并纷纷表示将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不断加强学习,认真履职,最大限度的化解矛盾纠纷,为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积极的贡献。(陕西省周至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