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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黄梅:女子号称能“捞人” 诈骗他人被批捕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湖北:(肖之云 章青)号称在公安、检察院、法院有关系,能帮助嫌疑人脱罪,收取所谓的捞人费26200元。5月14日,桂某林因涉嫌诈骗罪被湖北省黄梅县检察院批准逮捕。
 
  2018年6月初,李某娥的儿子万某被公安局刑事拘留,李某娥打电话给桂某林问其是否有熟人能将万某放出来,桂某林为牟取非法利益谎称自己有关系能将万某放出来。李某娥及其女儿万某娟信以为真,便约桂某林见面详谈此事。2018年6月6日下午2时左右,双方约在黄梅汽车站见面,桂某林故吹嘘自己在公安局、检察院、法院都有很多关系。当晚6许,李某娥及家人请桂某林吃饭,桂某林谎称刚刚托关系该县某派出所所长给万某送了食物,并以让其帮忙需要给钱为由,让万某娟给其3000元,万某娟便将3000元钱交给桂某林。
 
  6月8日晚,桂某林又对万某娟谎称所长嫌3000元太少,需要再加2000元。万某娟又微信转账给桂某林2000元。6月11日,桂某林谎称要在检察院、看守所活动,需要再加6000元。万某娟罗文又给桂某林现金6000元。6月14日晚,桂某林谎称为了帮李某娥家的忙,耽误儿子考试,现需交补考费,万某娟微信转账给桂某林10200元。6月17日,桂某林又谎称看守所的叶所长因万某的事被停职需要找关系,又让万某娟微信转账了5000元。
 
  6月24日,桂某林担心事情败露,便退还给万某娟8000元。后万某娟发觉被骗,让桂某林还钱,桂某林一直未还,遂案发。(湖北省黄梅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