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新疆;(孙维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新疆伽师县人民法院紧密结合实际,积极采取“三个结合”有效措施,全方位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
与业务工作相结合
?该院充分利用到法院进行诉讼的当事人多的有利时机, 在该院大门口外和宣传橱窗内张贴宣传扫黑除恶漫画、扫黑除恶奖励办法、宣传标语和关于扫黑除恶的有关内容;在大门两侧的围墙上悬挂宣传横幅、利用二楼大厅、一楼诉讼服务中心的LED屏和法院楼廊新媒体24小时不间断滚动播放扫黑除恶的有关知识,全力营造浓厚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氛围。还专门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扫黑除恶宣传单摆放台,由导诉人员向等候立案的群众发放扫黑除恶宣传单,详细讲解扫黑除恶有关知识,引导和鼓励群众大胆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线索。
与各类宣传节点相结合
用好用活各类宣传节点,开展针对性宣传。充分利用“宪法日”、 “五一劳动节”、“国家安全教育日”、巴扎日等各类宣传节点, 采取走出去设立法治宣传点、散发宣传单、进行法律咨询等不同方式,利用一切可以宣传的机会,不断扩大覆盖面,全力营造良好宣传氛围,不断推进扫黑除恶工作的深入开展。
与现代媒体相结合
在充分利用传统媒体进行广泛宣传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法院两微一站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进行广泛宣传。并结合实际,将四级法院的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开布,群众可通过扫码,及时了解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也可通过法院微信公众号向法院检举揭发涉黑涉恶案件线索。(新疆伽师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