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陕西;(李遂成 吴力)为了充分调动法官干警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陕西咸阳中院对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质效业绩标准进行了进一步细化和完善,从而使目标责任考核工作更具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随着案件数量的逐步递增和司法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法官干警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标准无法完全适应目前审判执行工作要求,咸阳中院对考核质效业绩标准进行了进一步细化和完善。第一是在绩效考核方式上,由年度绩效考核转变为全过程绩效考核,突出绩效动态跟踪考核,加大全程量化管理,持续评价,从源头上防止执法办案和审执质效大波动现象的发生。充分发挥信息化功能,通过日显示、周通报、月讲评、季研判的方式,找出短板、比出差距、拼出干劲,不断提升工作效能,跑出提质增效“加速度”。第二是在绩效考核内容上,将案件质效和工作业绩逐月以百分比形式与绩效奖金挂钩,有效引导绩效考核对象心无旁骛办案子、聚精会神干事业,激发了由“要我办案”转变为“我要办案”的新动能。第三是在绩效考核结果运用上,注重绩效考核实绩,将绩效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岗位交流、晋级晋升、法官入额的重要依据,使绩效考核真正成为干事创业的“指挥棒”、干部管理的“杀手锏”、选人用人的“风向标”。
近年来,咸阳中院不断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涌现出了一批办案标兵、调解能手和办理大案要案先进个人,为咸阳法院审判执行质效的提升和司法正义的实现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陕西咸阳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