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内蒙古:(王少明)4月22日上午,内蒙古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检察院举办“学习讲堂”学习活动,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会议由赵晓明检察长主持,全院干警参加会议。
张化春检副检察长带领全院干警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对《条例》中九章三十九条内容进行了全面详细的解读,指出《条例》第一次以党内基本法规的形式,阐明了政法工作的性质、任务、指导思想和原则等重大问题,是党内法规建设的重大成果,也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政法工作的高度重视。要进一步营造学习宣传氛围,将《条例》贯彻落实到检察工作决策、执行、监督等各环节全过程,不断提升学习效果。
赵晓明检察长强调,要深刻认识《条例》的重要意义,从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高度,深刻认识党中央制定《条例》的重要意义,自觉把《条例》作为检察工作的总遵循、总依据;切实增强学习宣传贯彻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持续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内蒙古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