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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江源法院:执行提质效,百姓夸咱好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吉林:(邱晓巍)近日,吉林省白山市江源法院执结一起标的额32万劳动争议案件,从立案到执结完毕仅用8天时间,就连当事人都夸执行干警真不错。
 
  申请执行人刘某(化名)为江源某企业职工,因工伤导致肋骨处10余处骨折,被评为九级伤残,由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法院判决白山市某矿场应赔偿刘某经济补偿金,11个月的双倍工资、医药费、交通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伙食补助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共23.6万余元,另需为申请人补缴保险费、公积金等8万余元,共计31.6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该企业以各种理由迟迟不予给付。刘某到江源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执行后,执行干警迅速联系到企业,向其下发执行通知书及财产报告令,并三次对该企业负责人与刘某进行调解,最终企业同意给付工伤赔偿款。申请执行人刘某同意以30万元为最终赔偿款,历时8天,此案顺利执结。(吉林省白山市江源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