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新疆:(李金汝)新疆木垒县法院以创建“学习型法院”建设为主线,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要求,把创建“学习型法院”建设的各项活动融入到日常审判执行工作中,不断加强学习,强素质、转作风、树形象,努力开拓法院工作新局面。
组织集中学习。坚持每周四业务学习制度,利用每周四下午两个小时,由审管办组织各业务庭室干警进行集中学习,每个庭室轮流主持完成每周的一个学习主题,每周的一个讲解任务。通过系统的学习,分析案例,交流经验,干警们逐步积累业务知识点,为在审判实践中得到正确、全面、有效实施打下扎实的基础。
整合资源力量。建立专兼队伍,在各业务庭明确1名业务精、能力强的专职或兼职信息报道员,整合全院力量,将调研、论文、和对外信息宣传融为一体,既有分工负责,更讲求协作配合和资源共享。通过加强调研、论文、信息宣传三者的综合利用和资源整合,为干警们写好裁判文书打基础,更能提高法院干警的综合素质。
强化学习管理。建立学习、考核、任用三位一体的激励机制,把干警学习情况载入个人业绩档案,并把学习情况作为年度考核、晋升任用的重要依据。
加强监督管理。为了加强学习监督,木垒县法院专门成立由纪检监察室、政工科组成的检查小组,对全院干警学习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抽查,并采用试卷考试、通过提交学习笔记、交流学习心得等方式汇报学习情况,督促学习进度,确保学习成效。
营造学习氛围。木垒县法院图书室自建立以来,形成了一个轻松自由的学习空间,每年院党组都会根据各庭室的工作需求分批次征订图书,其中包括业务类报刊杂志及文学艺术等书籍,深受干警们喜欢,每批新书上架后大家都会争先恐后的借阅。下班或周末时间图书室里一人、一书、一咖啡是常见的场景,一个好的阅读环境是营造浓厚学习氛围的基础保障。该院还利用《法院简报》、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通了“读书角”、“知识贴”等栏目,让干警们推荐一些有意义、有趣的书籍或小知识。
木垒县法院旨在通过多种举措让干警们之间的知识和经验得以交流与共享,达到拓展法官思维、提升干警素质的目的,从而打造一支善于思考、乐于学习、勤于工作、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法院队伍。 (新疆木垒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