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新疆:(李金汝)为进一步打击危险驾驶犯罪,宣传酒驾危害性,遏制酒驾高发态势,近日,新疆木垒县法院巡回法庭走进木垒县东城镇鸡心梁村,对4起危险驾驶罪案进行集中宣判,被告人麦某等4人被判处四个月十五天至一个月不等的拘役,并处罚金8000元到2000元不等。该村100余人进行了旁听庭审。
当日的公开集中宣判,吸引了许多驾驶员前来旁听。4名被告人都当庭服判,对自己的酒驾行为感到很后悔,并表示当站在被告席等待宣判的时刻才真正明白了‘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道理。在此次集中宣判开庭前承办法官哈德尔别克对旁听群众进行了法制宣讲,庭审后,法官胡阿西又结合案例对现场旁听人员进行了深动的普法教育。并呼吁广大驾驶员要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拒绝酒驾,安全出行。
据悉,自今年1月份以来,木垒县法院巡回法庭已对11起危险驾驶罪案进行集中宣判,在这些案件中,有酒后驾车肇事,有无牌无照酒后驾车等情况,这些极其危险和不负责的行为对驾驶者自身安全和社会公共交通秩序以及公民的出行安全都造成了极大的威胁。
法官表示:希望通过统一时间集中宣判“酒驾”同一类案件,对酒驾被告人起到惩戒和教育作用,同时对广大群众起到积极的法制宣传和警示作用。同时,木垒县法院将一如既往的严厉打击交通违法行为,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为创建法治、平安木垒营造良好的氛围。(新疆木垒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