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吉林:(朱龙华 宫兆洲 刘晨)日前,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司法局根据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求,积极部署工作、推进落实,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助力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序开展。
据悉,该局领导率先垂范,行动在先,一把手带领律师管理工作人员对全县两个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援助中心进行了走访排查,引导律师增强纪律意识、提高政治站位,从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依法履行代理、辩护职能,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并从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忠诚履行职责。要求相关从业人员要充分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洞察力,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恪守职业道德操守,提升辩护代理水平,从思想、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忠诚履行律师涉黑涉恶案件辩护代理职责使命,做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
二是完善工作制度,落实责任追究。重点检查了两处律师事务所在落实涉黑涉恶案件的主任审批制度、请示报告制度、集体研究制度、案件结案审查督导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档案管理制度的建设情况,并就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了有针对性的指导,严格执行律师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报备制度和派员参加庭审制度。对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因乱、慢、不作为等因素,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相关人员依规严肃问责处理。
三是加强宣传工作,营造舆论氛围。引导律师积极参与、全力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工作,把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有利时机,拓展平台、创新载体,利用悬挂标语、宣传展板、发放资料、解答咨询等传统宣传手段,以及微信、网络、电视等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活动,鼓励和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主动揭发检举违法犯罪线索,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和舆论氛围。
通过走访排查,调研和指导后,执业律师明确表示,以后将继续学习贯彻上级关于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规定,提高政治战位,不断完善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案件制度,做好代理上报备案和派员参加庭审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做好辩护代理。
该局还表示,将继续做好定期走访排查工作,随时掌握工作动态,加强与县扫黑办和公检法部门的工作联动,建立办理涉黑涉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跨部门协调机制,指导律师严格依法开展涉黑涉恶案件的辩护代理工作,使犯罪分子罚当其罪,彰显社会正义,优化社会环境。(吉林长白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