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湖北:(肖之云 徐橙)近年来,湖北省黄梅县检察院切实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依法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专业化办案。该院院配备了员额检察官专门办理未检案件,受理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20件,其中批准逮捕案件9件,一审公诉案件11件,依法不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人,附条件不起诉2件2人,依法移送市院审查“死缓无”案件2人,办理侦查监督案件3件,向公安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份,办理逮捕环节提前介入侦查案件1件,确保了案件质量。
规范化推进。综合运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法律援助、社会调查、法定代理人,合适成年人到场、亲情会见、心理测评与心理疏导、当事人和解、犯罪记录封存等措施,最大限度地保护案件中所涉及到的每一位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一件案件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未检十大优秀案件”。积极参与未成年人民事行政、刑事执行检察试点,积极向高检院申报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创新实践基地,办理民事行政、刑事执行检察试点案件8件,发出检察建议8份,均得到有关部门重视并予以回复,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社会化预防。将校园周边环境综治治理作为2018年重点法治惠民工程,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治治理专项行动,充分了解学校周边存在交通安全隐患、食品安全隐患、垃圾乱堆乱放,学校公共卫生安全隐患等一些问题,发出检察建议6份,督促整改,聚力打造优美良好的校园及周边环境,该项工作的做法得到了《人民日报》的报道和推广。办理一般预防案件(法治巡讲校园)8件,创新法治宣传方式,实行电子视频教学和研修教学相结合,实现了法治进校园覆盖率100%,检察长担任黄梅县第三小学法治副校长,参与学校法治校园建设。积极开展未成年人帮教社会化工作,在向日葵青少年研学基地开设青少年法治大讲堂,每周对参加轮训的中小学生上一堂法治课,受教育人数达10000余人,在黄梅县图书馆联合建立未成年人帮教关护基地。(湖北省黄梅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