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河南:(朱倩颖)12月2日上午,在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李晓玲法官的办公室进行了一场特殊的调解,被告小李“不在场”,案件却调解成功了。
被告小李在2015年6月向原告小朱借用信用卡。考虑到是从小玩到大的发小,原告没怎么考虑就将信用卡借给了被告。刚开始的时候被告正常使用信用卡,正常向银行还钱,原告也就一直没有要回信用卡。直到2017年下半年,被告开始拖延还款,截止2017年11月5日,被告共透支26899元未还。银行联系到原告,要求原告还款。原告这才想起有一张信用卡借给被告使用。原告去找被告协商,但被告一直避而不见,而且也不接原告的电话。为了不让自己的信用记录出现问题,同时也考虑到银行的利息很高,原告就自行垫付将这笔钱还给了银行,并挂失了这张信用卡。被告知道信用卡被挂失也没有主动找原告商量还钱的事。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原告起诉至中原区人民法院。
李晓玲法官的书记员在接到案件后,首先联系了被告,被告告知书记员自己在外地工作不方便回郑州参加庭审。考虑到双方是一起长大的朋友以及被告在外地不能回郑州的情况,李晓玲法官决定对原、被告双方采用微信视频的方式进行调解,而且将调解时间安排在了周末。
12月2日周日上午,原告准时到达了法院。在简单准备之后,以李晓玲法官办公室命名的微信号“民三庭301”便向被告发出了视频邀请。视频的这一边是李晓玲法官和原告,那一边是被告。在视频中,被告看到多日不见的老朋友,不好意思地笑了,“前一段时间我手头紧,你可千万别跟我计较,这钱是我花的,我肯定还。”有了这样的态度,调解非常顺利。最后,通过传真的方式,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这场特殊的调解就圆满结束。
网络的发展不仅改变了人们的生活,也改变了法官办理案件的方式。近半年来,李晓玲法官通过微信视频的方式成功调解了10余起当事人不方便到场的案件,不仅方便了当事人,也提高了办案效率。
为这样的做法点赞!为这样的法官点赞!(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