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吉林讯:(邵栋 马隆浩)近日,吉林靖宇县法院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执结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
2018年5月,因抚养费纠纷侯某被孩子告上法庭,经靖宇县法院调解,李某同意将2018年5月之前拖欠的抚养费支付给孩子,并于2017年9月起,每月支付抚养费2500元。调解书送达后,李某一直拖欠抚养费不予支付。
不久前,侯某的孩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人员多次联系侯某,其电话一直处于关机状态。因侯某是大车司机,长期异地送货,没有时间购物,执行人员立即考虑到了网购,第一时间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在阿里巴巴网站数据中查询到侯某的电话号。在打通电话后,执行人员告知侯某抚养教育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作为父亲不支付抚养费不仅突破了道德伦理的底线,也触犯了法律的红线。
在执行人员的劝说下,李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主动支付了两个月的抚养费。(吉林靖宇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