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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天柱县检察院检察长首次列席天柱县法院审委会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贵州讯:(罗会)8月21日下午,贵州天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三级高级检察官谢德锰列席天柱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对一起被告人上诉、检察机关抗诉后二审发回重审的敲诈勒索案件进行讨论。这是天柱县人民检察院落实“两高”关于检察长列席审委会规定后检察长首次列席审委会会议。
 
  会上,案件承办法官详细地将案件的基本情况、认定的事实、合议庭形成的意见及公诉意见进行了汇报,在犯罪数额的认定上与检察机关存在不同意见。在听取合议庭汇报处理意见后,谢德锰检察长针对合议庭处理意见,紧扣案件焦点问题有理、有力、有节阐述了检察机关关于事实认定、证据采信及法律适用等方面的意见,并就分歧焦点问题进行充分论证,为案件的处理提供新的思路及角度,该意见最终得到了审委会的采纳。
 
  在审委会上,姚本宙院长对谢德锰检察长等列席审委会表示欢迎,并指出,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是法律赋予人民检察院的一项重要法律监督职能,是落实两高《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的一次有益实践。
 
  谢德锰检察长表示,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委会是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检察职能的重要形式,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政法思想、维护司法公平公正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通过检察长列席审委会的方式,强化了对审判活动的监督,提高了重大疑难案件审理的透明度,保证了检察机关有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今后,两院将不断健全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积极推进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在诉讼活动中做到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共同推动法治天柱建设,为天柱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贵州天柱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