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内蒙古讯:(王利民)“法官,我这两天就把钱还上,你们快点把我的名字和照片从LED大屏上撤下来吧,本来要去参加一场婚礼,因为上了LED大屏都不好意思去啦。”近日,看到自己的照片、名字、家庭住址等个人信息被法院公开曝光在市区LED电子大屏上时,被执行人吴某深感颜面扫地,主动联系执行案件承办人协商还款事宜。
2016年8月,吴某承揽一室内粉刷工程,雇佣陈某做内墙粉刷工作,并签定劳务合同,完工后经双方结算吴某应给付陈某劳务费6万余元。陈某多次索要未果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吴某应给付陈某劳务费6万余元。案件到执行阶段,吴某则玩起了躲猫猫,仍不履行还款义务,执行人员依法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并在法院官方微信平台和室外LED电子大屏同步公开曝光其个人信息。到法院偿还欠款时,吴某表现得十分愧疚,“哎,因为这点钱哪,被法院曝光之后,亲戚朋友都打电话问咋回事儿,整的自己到哪都不好意思,这要是工人们都知道这事儿,以后想找人干活都难啊...”
据悉,自内蒙古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8月9日和13日分别在官方微信平台和室外LED电子显示屏公开曝光失信人员信息以来,已先后公开曝光48名被限制高消费人员信息。公开曝光人员中,4名被执行人慑于信用、舆论压力主动到法院履行了还款义务,33名还未被公开曝光的被执行人怕被曝光而主动联系法院承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据统计,自8月9日首次公开曝光失信人员信息以来,该院办结执行案件111件,结案标的达到3080.6万余元。为持续扩大宣传对失信人员的惩治范围和影响,加强信用惩戒,提高失信成本,法院将陆续公开曝光全部失信人员信息。(内蒙古乌兰浩特市法院)